2.3萬宗僭建 難完全取締
- 2020年2月3日
- 其界定僭建物分兩類,一類是「須予以取締」類別,屋宇署會採取執法行動,除非業主已主動處理涉事僭建物,否則該署會發出清拆令,要求有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