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林鄭:普選需先於廿三條立法「邏輯上唔係好講得通」
- 2018年10月10日
- 林鄭月娥承認就《基本法》第23條的表述不同,指過去12個月發生的事「不能夠當無發生過」,但未有立法時間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