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7宗個案懲教使用「必要武力」 13宗投訴涉「非必要武力」
- 2025年4月10日
- 懲教署稱,懲教人員對在囚人士使用必要武力的原因包括:制止在囚人士的自殘或對抗行為、互相打鬥及襲擊他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