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不具追溯力 3種情形國安公署將行使管轄權
- 2020年6月30日
- 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採取特區現行法律准予警方調查嚴重犯罪案件的各種措施以及其他《港區國安法》規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