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擬設新首長級職位 規管職工會守《國安法》等法例 督導投訴工會個案調查
- 2021年5月13日
- 接勞工處建議,新增主任職責包括「擬定和執行針對性的執法策略及措施」,以確保職工會遵守《港區國安法》、《職工會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