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藐視法庭判囚7日 昨刑滿遣返大陸
- 2018年6月5日
- 大陸女子唐琳玲在高等法院庭內拍照,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監7日,並需付逾19萬元訟費,是首宗在法庭拍照而被判處監禁的案例。


